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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法院刑庭法官冒烈日回访少年缓刑犯
作者:严月婵 张玮茹   发布时间:2015-06-11 11:38:01


图为刑庭法官询问小欧的近况

    6月8日中午,烈日高悬,树木被高温炙烤得了无生气。在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北联村,村民们为了避暑,纷纷放下农具回到家中,田间路上只剩寥寥的几声蝉鸣。

    “要不是问清楚了,我还真不相信是你们打来的电话,那么热的天,那么远的路,你们竟然说来就来了。”平静的村庄传来一名中年男子的说话声,语气里充满了惊讶。

    在男子对面,几名汗流浃背的法官,是广西区苍梧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钟钊生、副庭长陈娟燕及庭室书记员。他们驱车3个多小时从苍梧来到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因为山路崎岖难以行车,不得不在中午顶着烈日步行3公里,才来到了北联村欧东组。

    小欧是个未成年人,因抢夺被判处缓刑,那名中年男子正是小欧的父亲。在他的引领下,法官终于到达了小欧的家中。刑庭法官们一直记挂着这个孩子,此次回访是为了了解他的生活近况,同时对小欧和他的家人进行普法教育。

    “法院给了我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经过了那些事,他也终于长大了,成熟了,会考虑事情了……”谈及孩子脱胎换骨的改变,小欧的父亲一度欣慰落泪,慈爱的眼光不时落在小欧身上。两位庭长在交谈中得知,小欧在缓刑期间一直跟在父亲身边从事建筑工作,因为勤快和能吃苦,每天收益还不错。

    “我现在知道了绝不能昧着良心赚钱,通过努力劳动得来的钱才真正属于自己,我要努力攒钱,让爸妈搬进新房子去。”小欧大方地说出自己的心声,表示会珍惜法院给予的缓刑机会,重新做人,永不再做触犯法律的事。看着以前那个叛逆消极的孩子在短短的时间里竟变得听话懂事了,两位庭长深感欣慰,不住地拍拍小欧的肩膀鼓励他努力实现理想。

    苍梧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青少年犯罪始终坚持“以惩为辅,教育为主”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适时、深入地掌握未成年缓刑犯的改造心声、思想动态,有效帮助未成年缓刑犯反思自我,挽救失足青少年,彰显了法院的人文关怀,为法治苍梧建设保驾护航。2014年,苍梧法院刑事审判庭因出色的工作业绩,获得了“广西青少年维权岗”的称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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