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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夜晚酒后入宿舍性侵猥亵俩女生领刑
发布时间:2015-07-08 09:01:12


    本网讯(饶海泉)  本是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负有监管保护职责的小学校长,却在酒后将魔掌伸向幼小的女生,不但斯文扫地,更是丧尽天良。7月7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猥亵儿童案。

    被告人赵茂麒现年25岁,案发系丘北县某村小学校长。2014年12月4日晚,被告人赵茂麒与同事在学校食堂吃烧烤,还喝了几瓶啤酒。当晚23时许,赵茂麒起身上厕所,转至一间女生宿舍时,看见睡在近门下铺上的小花(10岁、化名)被子掉在地上,本打算将被子拉起来给她盖上,却突然心生邪念,趁其正在熟睡当中,对其实施了强奸。小花因疼痛被惊醒后叫喊,赵茂麒慌忙逃窜至另一间女生宿舍,又对其中一名女生(10岁)实施猥亵后逃离现场。两名受害女生受到侵犯后大声哭喊,赵茂麒还若无其事地同其他老师一起到宿舍查看。次日,当得知有人已经报警,赵茂麒这才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经鉴定,小花的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茂麒及其亲属自愿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花各种经济损失91600元,并履行完毕,取得了小花家属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茂麒以暴力方式强奸妇女,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因其实施强奸犯罪侵害的对象为幼女,并致人重伤,属情节加重犯,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赵茂麒虽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但在庭审中又对之前强奸行为的供述予以否认,不予认定为自首。其本人及亲属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终,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茂麒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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