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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升级便民服务 实现立案潮“软着落”
作者:温颖   发布时间:2015-07-03 14:09:29


    从今年5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从提升软、硬件实力入手,全线提升便民服务质量,有效保障群众诉权。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味着法院面对当事人的立案起诉,由过去进行实质性审查变成了只进行形式审查,立案门槛降低了,必然会引起一股立案潮。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岑溪法院共接待群众264人,办理立案登记手续169件,同比增长15.7%,环比增长28%。立案工作运行平稳,秩序井然,实现立案潮的“软着落”。

    提前部署,集体升级“软件”

    为实现立案潮“软着落”,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几个月,岑溪法院党组就提前部署,全院干警集体升级“软件”。该院两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和研究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把握立案登记制本质,并组织全院干警多轮学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和严格落实改革精神。

    5月4日是岑溪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天,筹备了几个月的立案登记制工作全面展开。当天,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吴汉北亲临立案窗口指导立案工作,行政审判庭庭长陈纪鄂也来到立案窗口协助行政案件的立案。

    “我是得知法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才特意过来的,没想到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果然方便快捷,特别是有补交材料一次性告知书,需要补交什么材料一目了然,再也不用怕因补交材料而来回跑了。” 廖先生开心地说道。当天,得知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廖先生早早拿着一份行政诉状及相关材料来到立案窗口立案,要求起诉岑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不作为。立案法官热情接待了廖先生,对他递交的材料仔细审查,当发现其材料还欠缺起诉状副本及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时,立即给廖先生出了一份补交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只要当事人来立案,一律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先收下材料,同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日期,在7个工作日内务必给当事人答复。” 吴汉北介绍说。

    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提高的是立案效率。法院审查的内容减少,立案更加快捷,从接收材料到出具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和诉讼材料接收清单,一般仅需十几分钟。在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所立的169件案件中,有158件是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达到93.5%。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硬件”

    在硬件设施方面,岑溪法院也是未雨绸缪,顺应立案登记制改革需要,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立案服务而“更新换代”。在去年8月落成的诉讼服务中心,笔者看到,这里彻底改变了原来立案区域狭小、功能不齐全的旧貌,宽敞明亮的诉讼大厅分为“一站式”服务窗口区、等候区和自助服务区三个区域。

    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区,将原先窗口科学分配,立案审查、绿色通道、材料收转、司法鉴定、执行督促等功能的十个服务窗口一字排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选择窗口,一目了然。

    自助服务区配备电脑和打印机,需要修改立案材料和打印、复印的当事人,可以在自助区马上进行修改,既提高了立案效率,又减轻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

    在等候区,当事人有的在翻阅立案登记制的指南,有的在电子触摸屏查看阳光司法网上的判例,有的在法律资料查阅室查看法律书籍。

    “新的诉讼服务中心规划合理,人性化服务细致、周到,我们律师来办事也方便多了。”刚从自助服务区修改完诉状的黎律师,亲身体验了诉讼服务中心的“更新换代”。

    在线诉讼服务,立案再提速

    “我在阳光司法网上申请了预立案,一次性把材料准备齐全,今天到法院来,不用十分钟就完成了立案手续。”因一起借贷纠纷前来起诉的广东云浮籍杨先生说,他还根据阳光司法网提供的诉讼指南、诉讼文书样式和相关法律法规自己把诉状写好,把请律师写诉状的费用都省了。

    为方便群众立案,岑溪法院引入互联网技术,开设网上预约立案功能。当事人只需在阳光司法网上提交诉讼资料或通过电话说明诉讼情况,经过法院初步审查后,按照法院回复内容的要求到法院办理立案的相关手续即可快捷立案。网上预约立案既提高了立案效率,又减少了当事人往返补充材料的诉累。

    为了让干警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岑溪法院多次组织各庭室干警进行“充电”,使干警们有意识、有能力在网络平台上为群众提供便利,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

    一个多月以来,为真正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岑溪法院高度重视,措施到位,衔接顺畅,实现了改革的良好开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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