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苏仙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保险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5-07-03 16:22:56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黄孝勇 王晶)  同一个人,先是以保险人的身份从保险公司领取了十几万元的保险赔款,几个月后,他的车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不仅受损严重,而且在事故中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是巧合,还是人为制造的假车祸?7月1日,湖南衡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制造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赔款案件。

    被告人彭某育、袁某云两人都以修车为职业,通过修车相互认识。凭着对汽车维修的了解,2013年8月初,两人商量通过制造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赚钱,彭某育承诺事成后给袁某云一定的好处费。袁某云动心了,随即为已经购买交强险的一辆奇瑞轿车购买了三十万元的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2014年2月中旬,袁某云驾驶这辆奇瑞轿车跟随彭某育事先安排好的奔驰车来到107国道宜章县一路段。彭某育首先将奔驰车的安全气囊采用接线的方式引爆,然后指挥袁某云把奇瑞轿车跨越中心双黄线斜停在路中间位置,形成超车或避让的假象。随后,彭某育的奔驰车相向驶过来,先与奇瑞车发生刮擦,然后加油撞向路边的护栏石墩,制造了一起由奇瑞车负全责,两车受损的假交通事故。利用这起交通事故,彭某育和袁某云向某保险公司郴州分公司索赔。经该公司对事故勘查定损后,于2014年3月下旬向袁某云支付了179100元理赔保险金,袁某云在扣除奇瑞轿车维修费、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及两万元好处费后,将剩余的152000元分三次转给彭某育。

    2013年11月初,在得知袁某云的哥哥袁某发购买了一台大众轿车后,彭某育再次萌生了骗保的想法。2014年8月,彭某育花钱请谷某军当奥迪车司机,以同样的方式在广州市花园路附近制造一起交通事故,后因保险公司对车损情况有疑问,向袁某发出具了拒赔通知书。2014年10月,袁某云伙同袁某发、曹某学、张某汗在107国道宜章县一路段再次制造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定损时发现疑点,袁某云等人怕被发现是假交通事故,随后便申请保险公司销案,但是越来越觉得案件可疑的保险公司查勘员最终选择了报警。彭某育等人制造假交通事故骗保的伎俩被揭穿,案发后,被告人彭某育、袁某云分别退赃款152000元、271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育、袁某云、袁某发、谷某军、曹某学、张某汗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同诈骗保险公司保险金,其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罪。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