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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法院召开通气会通报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19 10:21:55
本网讯(张艳琪) 6月18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人民陪审员及鸡西电视台、鸡西日报、鸡西晚报等30余位代表受邀参加。新闻发言人、常务副院长王鹏举对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等工作进行了通报。 4月24日,鸡冠区法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确定为50家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接到通知后,该院立即开展工作,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鸡冠区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并根据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着手准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人民陪审员名额应为法官员额的3至5倍,鸡冠区法院确定为5倍。按照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确定为法官员额数选任人民陪审员,鸡冠区法院应选任人民陪审员245人,试点工作开始前已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156人中有32名任期将届满,未届满的人员计入人民陪审员名额,还需再选任人民陪审员121名。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是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担任人民陪审员既是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鸡冠区法院将立即启动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工作,召开此次新闻通气会能够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实现以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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