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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5-06-19 10:55:09
本网讯(梁勇)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民事案件正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旁听庭审。6月17日上午,汉滨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成根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这已经是2015年以来汉滨法院院长庭长第281次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呈现出该院院长庭长开庭审案的新常态。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提高办案质量,完成由院长庭长坐办公室审批案件到院长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坐法庭审理案件工作方式的转变,汉滨法院2015年初出台了院长庭长办案制度,设定院长庭长全年主办主审案件最低数量,并鼓励主审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在院长的示范带动下,该院其他院领导及庭长均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 “现在,凡是遇到疑难、复杂、敏感的审判执行案件,院、庭长总是上‘前线’担任审判长。”汉滨法院副院长毕传祥说,作为办案骨干的院、庭长,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今年来,院长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办案数占同期总收案数的三分之一,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也增强了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 汉滨法院院长邬一波表示,通过院庭长公开开庭,“以审案指导审判”,现在开庭审案已经成为该院院长庭长的主业。这种工作方式的转变,最终将完成更多法官回归本位,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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