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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包养费未果 女子叫男友“教训”包养者
发布时间:2015-06-30 16:50:52
本网讯(汪次安 罗定海) 今天(6月30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区女子李某因向包养者邓某索要包养费未果,便要男朋友胡雷教训邓某,胡雷在教训邓某的过程中“顺便拿走”邓某的钱包和手机。日前,该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雷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通报称,2014年7月初,李某通过“陌陌”聊天工具认识了男子邓某。两人聊了4至5天后,邓某提出每月出几千元包养李某,李某表示同意。随后两人见了面并发生了性关系。李某因多次向邓某索要包养费未果后,便以被邓某欺负为由,要求男朋友胡雷教训邓某。 同年8月17日凌晨1时许,李某以需要接送为借口,约邓某到韶关市浈江区南方高级技师学院门口见面。随后,胡雷及谢某等人一起去到上述地点,待邓某来到后,胡雷即走过去,以邓某伤害过李某为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管对其进行殴打,并抢走邓某身上的钱包(内有现金270元)和两部手机(价值4143元),并要求邓某用5000元赎回手机和钱包。邓某遭抢劫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同月20日,公安机关将胡雷、李某(另案处理)抓获归案。 日前,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胡雷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向浈江区法院提起公诉。 浈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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