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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民庭组织基层法院开展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29 15:04:53
本网讯(王全胜)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庭审,强化庭审功能,增强民事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根据《在全市法院开展民事庭审观摩活动方案》安排,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组织了全市基层法院互相观摩,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多次到各基层院观摩庭现场进行旁听指导。 这次互相观摩将十个基层法院分成三组,由中院三个民庭各带一组开展推磨式互相观摩,中院民一庭带队分别于6月18日在汝州、6月24日在叶县、6月25日在宝丰;中院民二庭带队分别于6月18日在郏县,6月19日在舞钢;中院民三庭带队分别于6月18日在卫东,6月25日在石龙、鲁山,6月26日在湛河组织开展民事庭审观摩。 这次民事庭审观摩具有以下特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自民事庭审观摩活动开展以来,刘鹏华副院长多次对活动推进提出具体的建议和要求,并亲临现场观摩指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对活动开展也都全力支持、保障有力,其中鲁山县法院李俊峰院长、宝丰县法院杨红卫院长都亲自到本院观摩庭现场旁听并参加评议。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组织本院观摩庭细致周密,到兄弟院观摩亲自带队,庭后评议均全程参加。两级法院民事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一线民事法官不论是作为合议庭成员庭上审案或是旁听观摩都认真细致,庭前悉心准备,旁听时聚精会神、认真记录,庭后评议踊跃发言。落实炼真功、求实效要求,庭审不走过场。本轮观摩庭在案件选取上不拈轻怕重、敷衍了事,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对当事人突击提交证据、临时变更诉讼请求妥善应对,原汁原味呈现日常审案状态,既能通过观摩评议发现不足之处予以更正,也在另一个侧面展示了部分资深法官掌控庭审驾轻就熟的能力与技巧。庭后评议不走形式。评议过程中大家直指问题、意见具体充分,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如庭前证据交换情况应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说明、法槌使用的节点、审判长对出庭人员身份的审核职责、庭审中合议庭成员的分工、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意见的正确引导、质证流程、争议焦点的归纳整理等都一一指出,共同探讨,形成统一意见予以规范。 刘鹏华副院长对本轮民事庭审观摩活动的组织周密细致、两级法院之间协调配合到位、活动有序开展都给予了肯定。他说,尽管通过观摩评议,没有发现程序上明显不当的问题,庭审质量普遍较高,但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找差距、找短板、找不足,观摩过程中既要审视整个庭审流程是否规范,也要审视庭审在事实查明、证据认定上是否到位,要通过观摩讨论,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为持续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打下基础。 经过本轮民事庭审观摩,参与干警纷纷表示,活动的开展,一方面为两级法院之间、各基层法院之间提供了业务交流、岗位练兵的平台,实现了纵向与横向的良性互动,通过互相观摩,既能查找自身不足,也能学习借鉴他人之长。鲁山县人民法院李俊峰院长、宝丰县人民法院杨红卫院长在庭后评议交流过程中均表示,该市法院已多年没有开展类似活动,两级法院之间、基层法院之间在业务经验交流上缺乏良性模式和常态化平台,建议将该项活动持续开展下去,今后多开展类似活动,促进全市两级法院业务工作的统一规范和业务水平的共同提高。另一方面为青年法官向资深法官学习庭审经验、提高庭审能力提供了机会,青年法官通过观摩资深法官开庭、庭后评议交流,进一步增进了对驾驭庭审方式与方法的理解。同时还切实发现了庭审中需要注意的各种细节问题,改变了以往眼高手低的惯性思维,为进一步提升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实现庭审功能实质化提供了经验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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