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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铁路法院获河南基层法院质效考核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5-03-03 15:09:31
本网讯(段红卫 李贯涛) 近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在2014年全省163个基层法院案件质效评估考核活动中获得第一名,取得了优异成绩。 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确保审判管理有章可循。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并细化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规定(试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强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委会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审判管理综合调研工作制度》、《庭审监督评查办法》等有关审判管理各项规定,从而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规范而科学的审判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审判管理有章可循。 领导重视全员配合,确保审判管理落到实处。该院领导十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经常过问,积极协调,把审判质效考核纳入全院工作目标,采取定时每周一院务会上进行通报,专题分析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找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审管部门经常与各业务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确保审判管理高质量良性运作、稳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该院注重司法信息录入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升案件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具体做法是:召开业务部门协调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联动渠道畅通;强化承办人员信息的责任意识。要求承办人在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细致、反复检查核对,从源头上消灭差错的发生。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负有检查监督之责,严格把关;信息管理员对承办人员录入的审判信息把好出口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沟通纠正,有效确保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及时准确的良性循环。 强化质效考核责任,确保审判管理落地生根。该院严格按照省高院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的各项指标逐项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并责任到人,从立案、审判,到执行每个具体环节都明确各自的任务和目标,通过季度一测评一考核一通报的激励方法,有力增强了审判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及审判人员的质效意识和责任心,从而有效确保了该院审判质效考核指标落到了实处,审判管理落地生根。 庭审评查雷打不动,确保审判管理优质高效。该院始终重视庭审工作的监督与评查,对全年庭审监督与评查率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庭审监督评查,专门制作了庭审质量监督卡,实行了一案一卡,逐项对照监督评查。为落实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铁路法院各类案件少的客观实际,抓住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实行了庭审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整体审判水平,从而有效确保了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的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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