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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法院开发区法庭“四个一”发挥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5-03-11 14:10:54


    本网讯(李玉皎 王韡)  河北省广宗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一乡一法庭”工作机制,实行“四个一”模式发挥职能作用,取得良好成效。自工作开展以来,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调解乡村纠纷20余起,接受法律咨询60余人次,赢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认可及好评,确保了“一乡一法庭”建设做出成绩、创出品牌。

  要求每个公司、企业明确一名法务员。辖区现有法务员80余名,在开发区法庭的指导下,负责企业内部法律制度建设、法律文书审查、劳资关系处理等日常非诉法律事务,以及企业外部法律纠纷的处理。

  法庭与法务员、民调员实行一对一。法庭为了更好地开展调解指导工作,与企业法务员、社区民调员实行一对一联系,简化中间环节,畅通沟通渠道,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课。法庭针对法务员、民调员普遍存在的法律疑问及辖区内常见的纠纷案件,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课,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确保法务员、民调员职能作用的发挥。截至目前,法庭共上课10余课时。

  纠纷出现后法庭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辖区企业、乡村如发生纠纷,法庭接到法务员、民调员及其他任何群众的电话后,将第一时间组织法官、书记员或陪审员赶赴现场,及时、快速处理纠纷,避免纠纷扩大化。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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