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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法院院长敲响“百日办案比赛”首槌
发布时间:2015-06-23 10:17:48
本网讯(元春华 严小霞) 日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及最后陈述,该院院长高新平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这也由此拉开南城法院“百日办案比赛”活动的序幕。 据悉,今年以来,当地部分企业民事纠纷频发,再加上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南城法院收案数量大幅增长。截止6月15日,受理案件1061件,同比增长62%,阶梯式增长趋势明显。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快案件审理速度,该院决定从6月1日起至9月8日,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办案比赛”活动,并下发活动方案,提出了“在活动结束时结案率达8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且当年新收案件未结不超过10%的目标”。 方案首先明确了全院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均要求办案,同时强化了领导办案责任和示范作用,以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提升。8月底之前,院领导和其他行政部门具有审判职称人员必须全面完成2015年规定的审判任务。方案强调了依照简易程序从快办案。规定,立案庭根据案件性质,进行繁简分流,符合小额诉讼的,应按小额诉讼案件进行立案。小额诉讼案件由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负责办理。符合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应按简易程序立案。对立案时确定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两类案件,承办人不得擅自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 为防止案件久拖不结,方案明确规定,未有法定事由,不得中止案件审理。不符合重新鉴定条件的,不得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案件能当庭宣判的,应该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一般应在庭审结束后十五日内宣判。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纳入审判委员会讨论范围。对各业务庭、办案人员办案情况,每月进行一次书面通报。 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已带头办案13件,行政岗位法官办案9件,审判一线法官办案50余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办案时效比往年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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