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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手”购买2把土铳藏家中被群众举报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18 15:31:40


    本网讯(刘万春)  一男子爱好打猎,在当地有“猎手”之称。某日,该男子从他人手中购得2把土铳和三根钢管存放家中,本想哪天能一显身手,却被群众举报,未获猎物先获刑。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易福盛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初,被告人易福盛购得铳二把及钢管三根,一直放在其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白源村的家中,并购买了钢珠、硫磺、硝等物,用于打猎。2015年1月10日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在得到群众举报后从被告人易福盛家中搜出并缴获二把铳、钢管等物。经宜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扣押的二把铳均为以火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弹丸且具备致伤力的自制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福盛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易福盛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易福盛非法持有枪支用于打猎,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再犯罪的危险性,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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