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覃世武) 浦北一“80后”女子陈丽好逸恶劳,想不劳而获,竟然用骗婚的手段骗取大龄男子黄某的钱财。在彩礼到手后即将登记结婚前,陈丽伺机潜逃至外省将近3年,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锒铛入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陈丽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陈丽退出赃款15000元给被害人黄某。
2012年8月,陈丽经马堪介绍与黄某认识,在通过电话联系一段时间后,黄某向陈丽提出结婚的请求,陈丽借机提出要求黄某给其15000元便同意结婚。黄某信以为真,便于2012年9月6日,从浦北县乐某镇信用社取出15000元交给陈丽,后陈丽便假装跟黄某到浦北县婚姻登记处准备登记结婚。但在浦北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体检时,陈丽乘二人分开检查之机,携带其诈骗黄某所得的15000元逃走。陈丽于2015年1月1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被抓获归案。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丽以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