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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轻信“重金求子”被骗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5-06-09 09:16:19


    本网讯(郑锦利 张志杰)  “防贼防盗防诈骗”看似简单的道理,可竟还有人上当受骗。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会改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审理查明,2014年3月,被告人张会改分别在三明、沙县等地粘贴小广告,称有上海富婆朱某某,因丈夫遭遇意外丧失生育能力,需找一健康男子共同生育一孩子继承财产,事成之后给予50万元的报酬。2014年4月,被害人连某某在沙县绿园酒店公交车站台处看到这则广告,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随后,被告人张会改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经预谋,找人冒充上海富婆朱某某,并由自己冒充朱某某的律师马某,先后以诚意金、保险费、汇款手续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连某某计人民币11400元,并由被告人张会改负责在银行柜员机提取诈骗所得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会改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1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会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会改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会改犯罪所得已被追回部分,并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美丽谎言的掩饰下,是骗人的陷阱。俗话说“要想有所收获必须先付出”,真正的收获是建立在辛勤的劳动上,有些人不想通过劳动就想轻松获得意外之财,反而最后落得人财两空。希望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小广告,从而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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