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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法院:院长带头办案促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5-06-05 15:10:19
本网讯(晋海 李娟) 2015年6月3日上午,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洲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9月15日受害人焦某因其丈夫刘某涉嫌盗窃罪被遂平公安局刑事拘留,便找到被告人郑某帮忙找人释放刘某,郑某又找到李某,李某谎称认识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某,可以办此事。后李某与郑某2013年11月18日入住遂平县城电力宾馆,其二人预谋后,由郑某给焦某打电话称已经把刘某的事办好,要求焦某准备现金3万元,李某还让郑某在焦某到场后介绍其为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日下午焦某在遂平县电力宾馆某房间见到李某和郑某,郑某称事情已经办好,并称李某是李某某的下属,向焦某索要钱财,焦某交给郑某11000元,李某向其索要12000元,焦某让郑某为其代垫了1000元。焦某离开后,李某分得10000元,分给郑某2000元。检察机关认为,李郑二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后,合议庭将依照法定程序、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院长带头办案,是遂平县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据统计,近年来该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均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目前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68件。在院长的示范带领下,通过副院长、庭长参与审理各类案件,为全院干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观摩、示范、提高的平台,有效促进了全院整体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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