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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中院“放大招”提高审判质效
作者:胡弓   发布时间:2015-05-27 14:53:01


    近期以来,广西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管理,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机制,促进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主要指标全部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为人民司法、公正司法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同案同判确保公平

    “未经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是否应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立案”、“如何正确分清和把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关系”、“好意同乘案件中驾驶员与乘车人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5月15日下午,中院七楼会议室气氛热烈,2015年贺州中院第一期审判执行疑难案件研讨会在此举行。中院院长成广召集民事口法官,针对近年来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遇到的最常见的17个疑难问题进行统一“会诊”,并形成初步意见。

    针对各类疑难、新型案件不断涌现,该院建立审判问题清单机制和同类型案件专题研讨机制,对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遇到难题进行汇总,并通过举办不定期的审判执行疑难问题研讨会,在法律范围内对同类案件的裁判执行标准予以规范,避免“同案不同判”等容易让人民群众误解司法不公的情况出现,规范裁量尺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就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找准找实问题,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最终破解司法难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成广表示。

    实施“三个层级”管理,立体管理激发潜力

    “现在实施了个人工作质量效率评估,每个月对自己进行评估,促进自我反省、自我促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有了压力,更有了动力”,5月26日,中院审监庭庭长甘怀新在填写了当月的个人工作质量效率评估表后说。

    在个人和部门工作质量效率评估表上,可以看到,既有工作的内容,也对工作的质量效率进行分析,列出问题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工作质效一目了然。

    该院大力推行个人微观管理、部门中观管理和全院宏观管理“三个层级”管理,形成个人自动管理、部门互动管理、全院全面管理三个层级管理机制,实现审判质量评估由法院到部门,再由部门到法官个人的全覆盖。

    该院要求个人每个月对自己工作质量效率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评估,部门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质量效率分析总结评估会,在各自分析总结工作质量效率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及所属人员工作质量效率的情况进行管理。最终在个人和部门管理的基础上,全院对各人各部门工作质量效率情况进行全面管理。

    为确保制度效果落到实处,该院对工作质量效率管理情况制定为档案,作为个人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个人升迁挂钩,让“三个层级管理”成为广大干警的“加油站”和“助推器”。

    目前,该院通过“三个层级”管理,建立了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和内在活力。

    开展“三清理”活动,破除梗阻提升效率

    5月25日,中院刑庭书记员罗鑫林在工作记事本上“算”了一笔“账”:把完成的案件审判、理论学习等一一记下,对该月没有完成的工作进行清单明细,并进行原因分析,明确下一阶段事项完成时限和主要思路。

    “磨刀不误砍柴工。现在有了它,理顺了机制,避免了‘毛驴拉磨’不前进的情况,形成了更大的推动力”, 罗鑫林如是说。

    他口中赞扬的“它”就是当前该院深入开展的“三清理”活动。该院于今年初在全院掀起清理办公室、清理工作、清理思想的“三清理”活动,广大干警严格对照办公室是否整洁有序、工作是否高质高效、思想是否创先争优等方面展开清理,查找工作短板,深挖思想根源,凝聚动力。目前,环视中院,办公室干净了,审判执行效率提高了,干警面貌焕然一新。

    “开展‘三清理’活动,既是清理群众看得见的‘前门’,也是清理思想工作的‘后院’,以‘往后看’促进‘向前走’,做到既低头苦干,又抬头巧干”。说开展“三清理”活动,该院院长成广诠释了其中的要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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