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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六项制度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5-26 09:34:07
本网讯(张江枢) 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推行六项制度,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推行月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根据年初下达核心指标、重点指标基准任务值,拟定每个月的结案数、开庭审理数等指标任务值,于每月10日前报审管办。审管办汇总后向全院公布,并逐月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二是推行结案每周通报制度。各业务部门以网上生成案件为准,在每周一上午将上周审结案件数量及其他情况报审管办,审核后向全院公布。对于情况不理想的,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诫勉。 三是推行审判管理月调度分析会制度。每月10日左右召开月调度分析会,及时通报情况,分析不足,研究改进提升审判质效的具体办法。 四是推行长期未结案件月通报制度。对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化解工作和新增长期未结积案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加强督查督办,着力予以化解。 五是推行重点督促指导制度。对于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由院领导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其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研究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六是推行办案激励制度。制定《执法办案激励办法(试行)》,按季度评选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对审判质效靠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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