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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以公开促审判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05-26 13:37:57
本网讯(吕晓颖) 2015年,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效率管理和以生效案件常规评查、发改案件重点评查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管理,旨在着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第1季度,乐亭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660件,发改率9.38%,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发改率最低,彰显了狠抓审判质量的成效。 一是以审判流程公开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通过不断提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水平,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公开活动,使审判活动更加公开和透明,让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程序和法律规定,既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又使法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减少案件上诉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注重领导梯次把关。对拟做出的每一份裁判文书,从基本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强化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梯次定案把关的职责、范围和责任。要求办案法官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句陈述、每一个抗辩理由都多加揣摩,进行条分缕析,并将案件释明工作做实、做细,由各级领导梯次把关,严格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发还改判案件联合评查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由审委会委员、各审判业务庭庭长共同参加的发改案件研讨会,对发改案件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研究,从深层次上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到位,构建发回改判案件质量审委会宏观管理、审管办全面管理、庭长微观管理、法官自主管理的多层立体模式。 四是加强请示汇报、业务交流。建立与上级法院审判业务联络机制,遇到典型案件或疑难案件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了解二审类似案件的处理立场和理念。通过经常性的审判经验交流,提高对案件的理解和认识,从而减少发还、改判案件的数量,促进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提高。 五是定期开展 “庭审评查”和“案卷、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院各业务庭自查案件近4000件,由院领导及抽调各业务庭骨干力量组成评查小组抽查案件200件,抽查裁判文书300份,评查庭审24次,通过评查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促审判,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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