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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法院四项措施预防医患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5-06-05 15:01:18
本网讯(原海洋) 为预防医患纠纷、迅速化解社会矛盾,河南新乡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助力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积极探索医患纠纷解决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选派资深法官主动走进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诉前调解室,搭建起快速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开展座谈会、法制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以案说法,结合医疗事故典型案例,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引导理性看待医疗纠纷、积极参与配合医疗纠纷的处理,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营造和谐的就医环境。 三是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坚决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故意扩大事态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借医疗纠纷实施敲诈勒索等“医闹”行为,特别是以暴力手段伤害医护人员的犯罪行为,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坚决打击不法分子,保护广大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大力推行专业化审判,整合法院的审判力量,培养医疗纠纷专业的法官队伍,实现医疗纠纷的专业化审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医疗纠纷案件的主体资格、侵权事实,侵害后果等诉讼因素要进行认真审查,统一执法力度,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医疗专家参与庭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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