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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法院周末巡回办案化解辖区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5-03-09 12:52:09
本网讯(罗扬云) 3月8日星期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海渊法庭的干警们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宁明县北江乡北江村北江屯,依法调查原告林某诉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证据材料。 被告马某因生产资金紧缺于2013年10月23日,向原告林某借款48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到期后,被告马某无故拒绝还钱给原告林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林某将被告马某告到海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被告马某归还借款本金48000元及其利息。 为查清案件事实,3月8日星期天上午,宁明法院海渊法庭的干警们自愿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及时驱车到宁明县北江乡北江村北江屯依法调查案情。海渊法庭的干警们向原告林某和知道案情的群众详细了解案情,并认真做好询问笔录,经过1个多小时耐心地走访、沟通和交流终于了解了案情,为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地审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春节过后,起诉到海渊法庭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逐日增多。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近段时间以来,海渊法庭的干警们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干警及时巡回进村入屯办理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案。周末巡回进村办案,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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