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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叫邻居幼女为其“吹箫”被判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5-06-04 15:45:32
本网讯(汪次安 刘亦卿) 今天(6月4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市湖口镇某村六旬老汉胡步仁叫邻居6岁幼女为其“吹箫”,日前被该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南雄市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底的一天中午,被告人胡步仁见到邻居年仅6岁的女孩小花(化名)独自一人到其家中找其孙子玩,当小花走到其睡觉的房间里时,曾步仁便将小花抱上床,谎称自己的生殖器是第三只腿,要小花用嘴吸吮其的第三只腿,小花吮吸了几下后,其又将小花的裤子脱下,用自己的嘴舔和用生殖器磨摩擦小花的下体。 事过两天,小花在跟其奶奶睡觉的时候突然对其奶奶说出上述之事。随后,小花的家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当即将被告人胡步仁抓获归案,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害人小花经医院诊断,证明其阴道无异常,未见处女膜裂痕。 案发后,被告人亲属向被害人亲属写了一份请求谅解书,被告人亲属向被害人亲属真诚道歉,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被害人亲属希望司法机关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理。 南雄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步仁无视国家法律,为了满足性刺激,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侵犯了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且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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