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小东 陈以秋) 5月27日上午,一位浙江籍农民风尘仆仆地来到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满怀感激和谢意地送来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
这位农民叫王平,是浙江省长兴县人,于2012年3月6日在长兴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一光山籍司机肖某驾车撞伤。经长兴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肖某、陈某等人赔偿医疗费等损失30655元,因该案两个被告人肖某、陈某均是光山人,长兴县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托光山法院执行。案件分配到执行员杨道成手中后,执行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还款,并且积极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015年5月11日,执行法官通过郑州市工商银行查出被执行人陈某在广东省河源市的存款信息,执行人员迅速赶往广东河源,当日即将陈某银行存款30655元扣划到光山法院执行账户上。
申请人王平接到通知领款电话时,言语哽咽地说:“我真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一般,两个被告人离我相隔千里,我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对这笔赔款我几乎是绝望了,没想到现在有了这么好的结果,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才好。”当执行人员告知王平提供一个银行卡号把执行款汇过去时,王平坚持要亲自来光山法院领取,他说一定要来看看光山,一定要来看看光山法院,一定要看看光山法院的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