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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法院:现场模拟求真相 事故纠纷得化解
发布时间:2013-04-18 09:19:27
模拟事故现场 双方对事故认定达成一致意见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晖 王莹)
4月15日,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旧县法庭邀请县法院民庭、交警队事故科的领导及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村委会调解员参加,在原事故发生地对该案件现场进行现场模拟使双方当事人对模拟过程及模拟结论确认无异。
2013年4月2日,洛川县法院旧县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于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在第一时间报案,原告在治疗终结后诉至法庭,事故现场已不存在,且事发时周边无其他在场人。该案中,原告诉称被告驾驶的拖拉机与其乘坐的两轮摩托车相撞,从而导致其受伤。被告亦辩称其驾驶的拖拉机已经停至路旁,原告受伤是其采取措施不当摩托车倒地所致,损害与其无关,坚决不承担赔偿责任。原、被告双方对事故的责任各执一词,所诉事实差距较大,情绪对抗激烈。 4月15日,洛川县人民法院旧县法庭干警们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落实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变坐班审案为现场查案,在原事故发生地对该案件现场进行了现场模拟。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现场模拟,事故发生过程基本查明,双方当事人面对模拟过程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为该案件案结事了圆满解决打好了基础。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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