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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副市长应诉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5-05-28 14:26:38


    本网讯(张荣昌 冯丽丹)  “没想到周市长会来出庭应诉”,这是原告代理人开庭前说的第一句话。2015年5月27日下午,山东临清法院张军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刘庆国等七名原告诉被告临清市人民政府、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行政登记一案。周志雯副市长代表临清市人民政府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成为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第一个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

    为有效对接5月1日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临清法院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今年行政审判工作目标。

    周市长出庭应诉,体现了临清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依法应诉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并以实际行动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执行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获得旁听群众和当事人的点赞。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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