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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莽男子为泄愤怒砸他人皮卡车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5-25 10:49:55


    本网讯(冯艳)  当一名男子与他人有纠纷时,并没有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而是上门气冲冲地“论理”。因为没找到人,他竟将一肚子怒气撒向了对方无辜的皮卡车。一番乱砍乱砸之后,男子算是解气了,但车子已是面目全非。2015年5月25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高宏宇拘役四个月。

    广西浦北县某镇的男子高宏宇认为孙某修路占用其山岭,双方因赔偿问题存在纠纷。2014年11月4日下午15时许,高宏宇手持铁管和刀具来到孙某承包的山林欲找孙某,没有找到孙某,发现孙某的一辆长城牌皮卡车停放在山林内,于是便持铁管、刀具对该辆皮卡车进行打砸和踩踏,并用刀将该车的三个轮胎刺破,造成该辆皮卡车的玻璃、引擎盖、仪表盘、车顶、轮胎等部位严重损坏。经鉴定,被故意毁坏的皮卡车价值人民币12073元。高宏宇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在庭审前,经法院主持调解,高宏宇与孙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已赔偿了孙某经济损失共款人民币12073元,得到了孙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宏宇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高宏宇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达成调解协议,积极赔偿孙某的经济损失,得到孙某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案因民间纠纷引起,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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