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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四项措施化解赡养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5-15 09:17:09
本网讯(许建军)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针对赡养案件多,类型复杂、处理起来易反复的特点,多措并举化解赡养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整合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对于家庭纠纷,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村委会、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发挥社会组织在解决家事纠纷方面的优势,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从法律、心理、伦理等不同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和引导。 巧用婚姻考验期。对于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首先履行好告知义务,降低对方心理预期。同时,充分利用六个月的过渡期,进一步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帮助分析婚姻失败的原因,引导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尽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组建家庭纠纷合议庭。在分案之初,庭长就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进行事先分析,针对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配备专业精干的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集中办案。家庭纠纷合议庭充分发挥职能,边审边调,寓教于审,将法制教育和家庭伦理教育充分融入庭审当中,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息纷止争。 推行离婚风险提示。开展离婚案件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加强家庭责任感,树立理性对待婚姻的观念,配合法官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在查明案件具体情况后,详细告知离婚并非解决婚姻问题的最好办法,离婚可能会带来的财产上的减少、生活上的不便,以及实际遇到的种种困境,提示离婚的原被告双方三思而后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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