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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探索“1+1>2”模式打击拒执犯罪
发布时间:2015-05-14 17:18:43
本网讯(张振伟) 自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宣传报道、强化队伍建设等措施,努力探寻“1+1>2”模式打击拒执犯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法院主导+部门联动”,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该院主动提前县委支持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召开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执行工作调度会,统一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进行部署,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发挥各部门之间职能互补作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辟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门通道,分别在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抓捕小组、检察院成立专门公诉小组、法院成立专门审判小组,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内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确保打击拒执犯罪行为顺利进行。 “专门小组+重点打击”,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措施。该院执行局成立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门小组,由执行局局长亲自担任小组长,由执行局所设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小组成员参与摸排线索、移送立案和参与协调等整个打击过程;利用个案执行和集中执行活动的契机,由小组成员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及时甄别涉嫌构成拒执罪等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拒执情形恶劣、社会影响重大的被执行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并登记在册,由刑事审判庭对案件证据、线索的查证方向等方面加强指导;小组成员全力调查被执行人可支配收入、住房、车辆、保险、高消费等情况,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 “法院宣传+舆论监督”,扩大影响力、威慑力、公信力。利用电视、网络、报纸、通告、布告、手机报进行发布并公布典型拒执犯罪案件,展示打击成果,广泛深入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群众监督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和公信力,促使执行案件的执结率稳步上升。 “队伍建设+终身负责”,促进敢作为、敢担当、敢奉献。加强对执行法官的培训,在“以老带新”的培养机制下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教育和指导,就拒执罪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同时加强对拒执罪构成要件、相关证据的学习与研究,提升执行法官通过追究拒执罪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意识。实行执行员负责制的工作模式,执行员对其所承办案件终身负责,从深度管理出发解决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执行权配合和运行问题,从根本上预防执行法官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的不良现象,打造一支敢作为、敢担当、敢奉献的执行队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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