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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为33名“老赖”免费“打广告”
发布时间:2015-05-12 15:03:40


    本网讯(张江枢)  “在未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你将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乘坐……”5月11日,刘良国看见自己的名字在四川省营山县城会展中心的巨大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时,脸上再也挂不住了。

    2012年,郭本联的好友王超向其借钱,无奈郭本联刚建房,无钱可借。郭本联考虑到两人关系很好,便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覃玉伯借款5万元。还款时间届满,王超却不知所踪,覃玉伯一纸诉状将郭本联告上法庭。营山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本联偿还覃玉伯本金5万元及利息。

    拿到判决书,郭本联感觉自己冤枉,便迟迟拖延不肯还款。“没想到法院来这一招,不但使我颜面尽失,连住个好一点的酒店都不得行。”5月11日上午10时许,郭本联揣着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执行庭履行了还款义务。

    为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山法院对33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公开曝光,将其个人信息在多个显著广告位置循环播放,并限制其出行交通工具,从事高消费活动,子女入读高收费学校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已有10余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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