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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参与“黄金大劫案” 潜逃男子归案被诉
发布时间:2015-05-07 11:06:29


    本网讯(曾亮 蔡丹)  房兵兵四年前参与了当地轰动一时的抢劫黄金案,案发后潜逃多年,因不堪逃亡生涯选择自首。近日,湖南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对嫌疑人房兵兵涉嫌抢劫罪一案。

   2010年4月,陈香坤(已判刑)与邓集仕(已判刑)等人合谋到嘉禾进行盗窃,在踩点过程中,陈香坤发现金店有保安值守,便与邓集仕等人决定实施抢劫,并商定由邓集仕找人来负责控制保安。房兵兵等人在赶集时遇见邓集仕,邓集仕邀其帮忙做点事情,并承诺事后给两万块钱,房兵兵在不知道做什么事情的情况下应允。

  2010年5月8日,房兵兵等6人爬窗进入金店,房兵兵等3人对保安进行殴打、封嘴、捆绑,迅速控制保安后抬进超市卫生间内看守,陈香坤、邓集仕等3人则在店内实施抢劫行为。抢劫得手逃离现场后,陈香坤等3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先对有重量标签的2700余克黄金首饰进行分赃,再与房兵兵等其他3人对无重量标签的黄金首饰和铂金进行分赃,当天抢劫得手的黄金珠宝经鉴定价值900339元。其中,房兵兵分得黄金首饰100余克,事后销赃获得账款2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房兵兵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黄金首饰价值90033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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