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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在邢台全面实施 “立案难”不再
发布时间:2015-05-04 11:52:20
![]() 图为该院法官接待立案群众。 本网讯(赵增强) “法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就是好!当事人打官司就不再有‘立案难’了!”这是5月4日,在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当事人说到最多的一句话。 立案登记制实施,对于保障人民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好该项制度,该院立案庭专门制定《立案登记工作制度》,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规范。以往一直实行立案审查制,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而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将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这一做法,旨在解决因为立案周期过长、各地掌握的立案标准不一等导致的群众立案难问题。 8时30分刚一上班,立案大厅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就忙碌起来了,对当事人提起的各类诉讼案件逐件进行登记、办理受理手续,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立案3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英辰在检查、指导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时,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今后的立案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有案必接、有案必立”制度,并积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服务、诉讼援助”,指导群众依法诉讼,防止出现“随意诉讼、滥用诉讼、恶意诉讼”。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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