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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四项措施备战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4-23 14:16:26
本网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实现立案工作的顺利过渡,切实贯彻《意见》精神,四川营山县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四项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在该院按时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手机报专刊编发《立案登记制,你应该知道的六件事》,向政府机关领导、部分群众发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联系电视台、报刊开辟专栏进行报道。同时,制作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学校等进行重点宣传,在全县营造贯彻立案登记制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准确理解登记制度。组织立案庭全体干警及机关业务庭、人民法庭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并对照要求,由立案庭及时清理与《意见》和《规定》不一致的操作规程,及时修订完善。 三是畅通渠道,完善便民利民措施。2014年10月27日,该院完成了首例网上预约立案,此后,网上预约立案已经成为该院受理当事人立案申请的常态做法。与此同时,针对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大力开展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推行“假日法庭”制度,方便当事人在节假日立案。要求各基层法庭节假日必须有两人值班,晚上必须有人留守,逢场天实行“8+2”小时工作制,上午下午下班时间各延后一个小时。 四是加强管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服务设施,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在诉讼服务大厅添置饮水机、空调,准备纸和笔、诉状样本,使诉讼当事人真切感受到贴心的诉讼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导诉台服务,给予当事人正确的诉讼引导,并告之诉讼风险,防止意气诉讼、恶意诉讼案件的发生。坚持微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情为民,贴心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亲切问候、一杯茶水待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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