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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车司机利用工作之便盗窃杉木被判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4-16 15:25:14
本网讯(李进 邱梅珍)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工作之便盗窃杉木的案件,被告人连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连勇是贵溪市冷水林场拉木头的一名货车司机。2013年10月6日,连勇像往常一样拿着1.5立方米杉木的批条到贵溪市冷水林场拉杉木。在装好一车杉木后,连勇来到了林场检查站进行检查。检查时连勇打听得知,检查站过一段时间将无人值班,于是连勇心生贪念,趁检查站无人值班之际,立马叫人帮其从林场顺利盗得两车杉木。连勇在销售偷来的杉木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缴获杉木120根。经鉴定,被盗两车杉木价值八千元左右。案发后,连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纳了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连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连勇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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