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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子网购配件自行组装气枪打猎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5-04-15 16:38:54
本网讯(黄河清) 家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一偏僻山村的青年男子卢文学,网购气枪零部件然后自行组装成三支气枪用于打猎。2015年4月13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文学被判缓刑。 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卢文学通过网购方式,先后三次从淘宝网购买气枪零部件,并自行组装成三支气枪用于打猎。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卢文学主动上缴三支气枪。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卢文学非法持有的三支气枪中,有两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 2015年3月24日,被告人卢文学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文学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卢文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主动上缴涉案枪支,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文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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