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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风来的温暖
——记江西省井冈山法院执行救助工作 作者:汪金勇 李小璐 发布时间:2015-04-10 14:40:02
“想不到法院这么关心群众疾苦,给我们发放执行救助金,非常感谢法院!”4月3日,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救助金发放会现场,领到救助金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尹某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并送上一面锦旗。此次该院共向25件案件30余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万元。 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守住公平正义防线 据了解,井冈山法院针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到位的特殊案件,且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该院通过审核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执行救助申请,向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一定的款项,以解决其生活需求。 执行法官在执行兰某等10人申请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院执行法官果断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其拘留15天并拍卖其名下的机器设备。但此时张某仍无法支付剩余的民工工资,该院立即启动执行救助机制,向兰某等人发放执行救助金,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兰某等人的损失,也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建立长效司法救助机制尽显红色情怀 为全力打造井冈山特有的红色情怀与温暖,该院在井冈山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起长效的司法救助体制。同时为保证有限的执行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用,该院制定了《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使得执行救助工作能够扎实有序开展。该院执行法官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便会主动行使释明权,告知其申请执行救助金的程序,以救助更多因执行款未到位致使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助力解决执行难题积极传递司法温暖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普遍面临的问题,该院积极采取执行工作措施,尽力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进一步运用好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深入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另一方面向因执行款未到位而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款,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取得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尽量弥补申请执行人所受的损失。 据悉,2012年以来,井冈山法院共向100余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32.8万元。此举不仅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更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该院执行法官表示:“这有利于消除和缓解执行难产生的不良影响,对传递司法的温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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