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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法院司法救助温暖群众法律维权路
发布时间:2015-02-11 10:28:59
本网讯(付卫萍) 俗话说“不过欠账的年”,但这对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是做不到的。临近春节,如何让那些因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致使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权利人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年? 江西省樟树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在抓紧查找执行财产的同时多渠道开拓执行方法,为22个特困申请人申请到10万元的专项救助金,缓解了他们的暂时困难,温暖了11个家庭的司法维权路。 符花的丈夫在2013年7月因交通事故被刘某驾驶摩托车撞伤至死。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符花15.27万元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二年了,但因刘某已65岁,妻子早去世,靠种二亩责任田生活,在赔偿4万元后确无力支付余款。刘某也意识到自己的罪过,先后二次到法院“报到”,主动要求对自己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而符花的家庭因丧失主要劳动力陷入困境,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经济赔偿,仅依靠执行措施是解决不了矛盾的。 如何使走上法律维权的群众不因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不足而造成权利白条化?樟树法院的领导全力借助刚成立的市司法救助制度,帮助救助对象向救助委员会提出申请。至此,10万元的救助金已到特困当事群众的手中,看着他们的脸上溢满幸福新年的笑脸,执行人员更感觉到自身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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