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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村妇谎称嫁女骗“亲家母”9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4-09 10:58:10
本网讯(易灿) 广西都安县高岭镇一农村妇女,丈夫死后即抛下两个年幼子女独自外出,自此与儿女家人失去联系。10多年后,该女子回到老家,声称要为女儿找个好婆家,取得“亲家母”信任后,便以各种理由骗取对方钱财挥霍。近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艾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被告人黄艾兰退赔被害人韦美芳9万元。 现年59岁的被告人黄艾兰,系都安县高岭镇弄池村人,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丈夫因病死亡后,其抛下儿女独自外出,此后与家人再无联系。时隔10年后即2013年7月的一天,黄艾兰回到老家居住,并四处托人要为女儿找个好婆家。在当地村民魏某的介绍下,黄艾兰很快与同镇的韦美芳拉上关系,同意将其女儿嫁到韦家当大儿媳妇。虽然未能与未来的儿媳妇谋面,但见到黄艾兰满口答应了这门亲事,常为儿子婚姻问题烦恼的韦美芳信以为真,遂表示一定努力促成这桩婚事。 然而,取得韦美芳的信任后,黄艾兰便开始寻找各种理由向对方借钱花用。2013年8月的一天,黄艾兰找到韦美芳,声称其儿子结婚需要用钱购置家具及结婚用品,韦美芳二话不说借出2万元。同年11月的一天,黄艾兰又找到韦美芳,称其有个妹妹在云南投资矿产生意,现在急需资金周转,希望韦美芳能借给7万元救急。深信不疑的韦美芳当即回家拿出6万元钱,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存入黄艾兰提供的银行户头上。之后,黄艾兰以家庭生活困难、亲戚在南宁医院住院治病需要钱等为由,陆续向韦美芳借款。2014年春节过后,韦美芳的丈夫发现家里没有钱了,经打听得知均被黄艾兰多次借走,夫妻俩才意识到可能被诈骗了,遂多次催促还款,但黄艾兰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之后,黄艾兰断与韦美芳的所有联系并外逃。2014年10月4日,公安民警在广西融安县长安镇抓获黄艾兰时,发现其已将所得款项挥霍一空。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艾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艾兰诈骗韦美芳所得的款项已被其挥霍一空,应予退赔。 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黄艾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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