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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法院稳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5-04-09 11:35:23
本网讯(李振军) 自中央提出改革法院立案受理制度,将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以来,广西资源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推进立案登记制度,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立推立行,采取五项措施,稳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切实解决立案难题。 加强立案引导工作。对于一些诉状格式不符,诉讼请求不明确、缺乏起诉要件的案件,立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指导当事人补正、修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齐的材料,防止出现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无法立案,增加当事人诉累的情形。 逐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对民间借贷案件、合同类等法律关系较为简单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先行进行试点;对土地纠纷类、侵权类等矛盾突出,案件事实比较复杂的案件,有条件、逐步地进行立案登记制度。 加强对滥用诉讼行为的规制。针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设置相关的规则,来审查是否存在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的情形,从而防止该类案件进入立案程序。 审慎处理敏感型、群体性案件。对于一些受理后无法审结、无法执行,且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敏感案件,例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职工安置、社会保障、企业改制等案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众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多做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制定可行性应急预案,尽可能把社会稳定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及时开展立案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立案庭人力、物力投入。从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为稳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做好全力保障。 据悉,自立案登记制度在该院推行以来,该院案件显著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各类型案件给该院信访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但该院顶住压力,根据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稳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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