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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欠款一拖十余年 一朝执结心病解
发布时间:2015-04-09 10:43:56


图为陈培年送锦旗给执行法官

    本网讯(黄安 吴钟金)  “祝法官,辛苦你了,感谢你为我追回了血汗钱,治好了困扰我十几年的心病。”4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陈培年来到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执行有力廉洁”的锦旗送给该院执行二庭庭长祝少波。

    原来,2002年9月,原告陈培年、郑乐文、郑乐灶三合伙人为被告邱某承包的酒店装潢。装潢工作竣工验收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8万元的工程款,被告为此出具一张欠条,后来陈培年向邱某追索工程款被拒。2005年初,陈培年向上饶县法院起诉被告邱某支付装潢工程款8万元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邱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三原告装潢报酬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邱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06年6月23日,陈培年等三人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邱某常年在外,不知下落,家中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又未能提供邱某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案件被暂时搁置。2012年5月,祝少波从行政庭副庭长转任执行二庭庭长,该案由其接手。见是陈年旧案,祝少波便下定决心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也要加快执行到位,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他积极联系寻找邱某,多方查询财产,终于通过“点对点”平台查询到邱某在银行有大额存款,依法强制扣划8万元,将该款交给陈培年等三人。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骨头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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