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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后外出务工六年起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5-04-07 11:59:37


    本网讯(易灿)  因性格不合,被丈夫暴打后外出务工,夫妻分居达六年之久,女子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2006年12月,秦红林经舅舅韦某介绍与卢江柏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双方便开始因性格不合发生争吵,而每次争吵都由卢江柏动手殴打秦红林致其不敢还嘴告终。由于忍受不了丈夫的打骂,2008年7月的一天,秦红林趁丈夫上街买菜之机外出广东务工,自此夫妻双方再也没有联系。今年春节过后,秦红林一纸诉状交到都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准予其与卢江柏离婚。

    都安县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有一定的婚姻基础,但由于双方在婚后不久,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尤其是被告在家庭生活中未能珍惜夫妻感情,经常打骂原告,致夫妻分居满六年,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准予原告秦红林与被告卢江柏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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