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亲兄弟好心借款遭赖账 双方反目成仇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5-04-01 15:05:19


    本网讯(黄清红)  生活中,谁都会有困难的时候,兄弟间借钱是常有的事。但是借钱容易还钱难,一旦不守信用,恶意赖账,兄弟也会反目成仇人。2015年3月31日,广西全州县法院依法审理这起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陈亮偿还原告陈明借款35000元。

    原告陈明是被告陈亮的亲哥哥。2014年3月16日,被告陈亮向原告陈明借款35000元用于生意周转,原告陈明认为被告陈亮是自己的亲弟弟,便主动提出不用支付利息,只要半年内还清即可,双方当日按约立下字据。但半年过后,被告陈亮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归还,还不时辱骂、威胁陈明,双方矛盾越来越大,反目成仇。哥哥陈明一怒之下,将弟弟诉至“公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亮向原告陈明借款35000元,有借条为证,依法应当偿还,遂判决被告陈亮偿还原告陈明借款35000元。

    法官温馨提示: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兄弟间借钱务必约定分明,立下字据,必要的时候还需要第三人在场,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