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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捕鱼机”接连输钱 四庄家殴打赢家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8 14:12:46
本网讯(兰有斌) 茶楼摆放“捕鱼机”聚赌本已违法,“庄家”还合伙殴打、威胁赢家退钱。近日,涉及赌博抢劫案的4名被告人丁继辉、敬文中、董克光、李道明被四川江油市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至3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 2014年2月初,江油人丁继辉与哥们董克光、敬文中3人合伙购置了一台具有赌博性质的“捕鱼机”,摆放在另一哥们李道明在江油城区经营的某茶楼内,4人约定“捕鱼机”赚取的利润平分。无业男子肖某某经常光顾茶楼玩“捕鱼机”赌钱,没想到每次都赢走不少现金。茶楼老板李道明因此认为肖某某“出老千”。 去年3月9日晚8时许,肖某某用“捕鱼机”又赢了400元。“玩手脚不要得寸进尺……”李道明冲上去就掴了肖某某一耳光,随即又叫来董克光、丁继辉和敬文中。肖某某怕吃眼前亏,只好乖乖奉还了赢来的400元钱。不料4人还不罢休,轮番殴打、威胁肖某某,迫使其写下一纸1万元的借条。肖某某一边跪地求饶,一边打电话借钱。最终,他的一名朋友赶到茶楼,向4人送上8000元钱后,肖某某才获准离开。 当晚,肖某某在朋友陪伴下,前往派出所报案。2014年3月27日,丁继辉、董克光、敬文中、李道明被江油市警方抓获归案。 被害人肖某某经法医鉴定,右眼部属轻微伤,左胸部属轻伤二级。案发后,丁某某等4被告共同退还了肖某某8000元钱,并对他进行了赔偿,而肖某某也出具了谅解书。 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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