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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信任,再创辉煌
——写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之际
作者:桂晨博   发布时间:2015-03-17 11:08:17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经过表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赞成票2619票,反对213票,弃权44票。反对票数较2014年的378票,减少165票,降幅43.7%,连续两年下降。

    过去1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反对票数曾一度居高不下,在2013年达到“峰值”605票。这固然有一部分人大代表对对法院工作不够了解,有的术语涉及专业性问题而产生的误解等原因,但不可回避的是,前些年个案不公、司法作风不严和司法腐败多发等也是导致反对票增加的重要因素。

    而在2014年,反对票数降至378,今年再降至213票,创10年最低。这说明,过去两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赢得了越来越多代表的认可。在法治中国高歌猛进的征途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大道上,过去这一年全国法院也还是蛮拼的。特别是以下三点是笔者最为值得点赞的。

    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强化人权意识传递司法温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谈及呼格案等一系列冤假错案时诚恳地表示,“对于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最高法院院长在全国性的重大政治场合上对个案表示自责,实属首次。周强院长这种勇于承认错误的态度,值得点赞,因为,这不仅表现出他个人的担当,也体现了司法机关敢于纠错,敢于认错的精神,这是中国司法的进步。而“对错案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使正义得以恢复、冤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更是体现出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坚强决心。为防止冤假错案,人民法院一方面在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和制约等各个环节都规定了具体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广大法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坚决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制度,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更是大力推进审判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的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了一个新型的司法公开平台。极大地改变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拉近了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也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同时也通过网络完善了对司法工作的全面监督。

    自曝家丑,决不护短,从严管理铸造司法铁军。过去这一年,各级法院敢于亮剑、勇于曝光,对发生在法院系统的“任何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放纵,决不手软。2014年4月、9月、12月,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向社会公开通报了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0起典型案件,要求广大干警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决不越雷池半步。坚决查办自身队伍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彰显了持之以恒推动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决心,展示了司法机关“不护短”的态度和勇气,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把案件的细节、见不得光的违法乱纪行为“晒”出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使各级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在法院队伍“不敢腐”的氛围日益强化的同时,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司法清明的信心在不断增加。

    优化职权,瞄准瓶颈,推进司法改革破冰前行。司法公正决定司法公信。新时期司法不公问题,既是制约审判发展的“瓶颈”,也是影响司法公信的顽疾。2014年,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举措频频,亮点多多,蹄疾而步稳,立足建设、着眼发展,通过积极稳妥的司法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新设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这一年,司法改革可谓乘风破浪,形势喜人。推进司法改革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决心之坚、信心之强亦是前所未有。

    古人云,“窥一斑而知全豹”。应该说,过去这一年全国各级法院工作亮点还有很多,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涉诉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也都有较大的进步。反对票的大幅降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对人大代表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及时给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以落实审议意见为契机,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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