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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开创审判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5-03-10 10:38:07
本网讯(徐虎) 3月6日至8日,河南省新县法院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班的学习,系统学习了今年5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及相关规定等内容。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适用近25年之久,很多法律原则及规定已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和社会事实的不断变化。新法确立了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原则,扩大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加大了司法审查的力度,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及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作为立法的主导者分别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及新法通过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了发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及副庭长李广宇、王振宇对新法中的诉权保护,一审、二审和再审以及证据规则、判决和执行从立法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的角度来进行了解读。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作总结发言,从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的新高度对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以及行政审判新常态的形成两个方面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 此次学习活动充分利用了现有的司法资源,采取视频培训的方式,既扩大了培训面又节约了培训成本,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新县法院组织了分管行政审判领导、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办公室相关同志收听收看,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提升自身学法用法的水平,为新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开创该院行政审判新局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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