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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法院落实深化改革意见 被告人便装出庭
发布时间:2015-03-06 16:10:24


图为被告人曾某出庭受审(李培珍)

    本网讯(文森)  3月6日上午,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盗窃案等刑事案件中,八名被告人穿便服出庭受审,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的规定在该院得到落实。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其中明文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在以往,被告人穿着囚服被带入法庭,这是很多人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固有印象。《意见》实施后,该院要求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受审,此举得到了被告人家属纷纷表示赞同,认为“这是出于对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尊重,也是法治文明的逐步体现。”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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