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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满意
——山东聊城中院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纪实
作者:王希玉   发布时间:2015-03-17 13:49:32


    从日前召开的山东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并受到通报表彰。

    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表示,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和建设均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近年来,该院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大局,做好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结合文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保障和促进了聊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坚持围绕推进“平安聊城”建设,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以及金融、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坚持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出台为东融西借跨越赶超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开展以“百千万”工程企业为对象的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特别是在中通、信发、祥光、时风等重点企业设立联系点,在东阿阿胶、茌平金号等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络点”,积极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预警等“一对一”服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坚持围绕推进“全国法治城市”建设,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的基础上,加大行政争议案件协调解决力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建立“裁执分离”的强制拆迁模式,并将行政机关应诉情况纳入综治考核,有效提升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该院年均办案3000件以上,结案标的额约12亿元,去年办结各类案件4588  件,结案标的额33.4亿元,为聊城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人民满意是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近年来,该院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案件质量效率与人民满意度的双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质效管理,该院依托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审理的流程监控和节点控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警示督办,定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加大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工作力度,完善改判发还案件分析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使法官主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该院在两级法院全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健全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四位一体”基层便民诉讼服务网络,积极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认真落实节假日立案、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广泛好评。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该院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开通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

    为进一步发扬司法民主,该院积极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新增392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基层群众的比例达70.2%,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培训和保障机制。目前,全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超过80%。

    近年来,全市法院年均办案5万件以上,结案标的额约27亿元,审判工作连续6年名列全省法院首位。其中,2013年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6%,二审服判息诉率达99.64%,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04、2.49个百分点,改判发回案件数量全省最低,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近年来,该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不断丰富队伍建设的内容、措施和载体,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提高政治素养。该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提升业务能力。该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每年邀请高校知名教授及上级法院审判专家来聊授课,积极组织开展“四零”竞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审判理论研讨、书记员技能竞赛、司法警察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促进了干警综合业务技能的提升。

    改进工作作风。该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意见》,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慵懒散”和“六难三案”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广“四心工作法”,建立逐案接受当事人评议制度,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烦”等问题。

    增强廉政意识。该院坚持警钟长鸣,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确保干警队伍不出问题。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71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11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和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队伍没有发生过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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