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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邮寄锦旗向平昌法院执行法官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5-03-11 10:35:47
图为锦旗和感谢信 本网讯(贺金梅) 3月11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杨鹏飞收到了一个包裹,打开看来,里面是一面锦旗和锦旗的小配件。正疑惑间,他看到了一封写在A4打印纸上的皱皱巴巴的信。 “杨庭长:您们好!辛苦了!您们在履职尽责、为民执法中做出了值得人民赞扬的成绩,我在此略表一点心意,谢谢您们……” 原来,赠送锦旗的是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董某、谢某。2009年11月29日,董某夫妇与邻居张某、罗某夫妇因琐事发生纠纷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无果。2010年正月初四,张某夫妇的三个子女到董某家质问情况时,与董某夫妇发生争执抓打,致使董某、谢某受伤住院。后董某夫妇起诉到平昌法院,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董某、谢某各种费用4220.27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三个被执行人却都在外务工,长期联系不上,案件一度进入中止执行程序。2014年8月,执行法官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之一在成都务工的线索,迅速赶往成都,并奔波于多家银行查询其存款信息。终于,在其中一家银行,法官查到其存款后进行扣划并立即向董某、谢某支付了执行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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