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钊 孙健) 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河南省淮滨县法院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该项制度得到了人大、政协的充分肯定。截止3月份,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3件23人次。
一是明确一名副院长作为与人大、政协日常工作联系人,办公室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部门,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线,由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在院内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和联系。二是由审管办按照审判流程管理信息,提前一周制作案件排期开庭表,表中列明案号、案由、主审人、案件当事人的姓名以及是否公开审理等情况,由办公室送人大、政协,商定选择旁听的案件。由人大、政协从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随机确定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在审判庭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庭审前为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复印诉讼材料,使其了解案情;庭审后召开座谈会,由院领导、庭长、主审法官与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认真解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落实情况;案件审结后,及时将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送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告知其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