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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不简单 上思法院在被告人家门口审案
发布时间:2015-02-15 16:59:03
庭审现场。 本网讯(张康) “简约而不简单”是大众都很耳熟能详的一句广告语,而这句广告语用在广西上思法院下乡开庭的情形是再合适不过了。2月13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黄阿婆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一案。与平常的庭审不同的是,这一次庭审的地点并不是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内,而是在被告人家门口。 被告人黄阿婆今年已经83岁,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受审, 为了不影响她的身体健康,又不耽误庭审,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承办法官驱车来到黄阿婆的家中进行开庭审理此案。 一张矮桌子,几张小凳子,就构成了一个简易的“法庭”。庭审现场虽然简约,但当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气氛庄严肃穆,却一点也不简单。“天然”的旁听席把庭审现场扩大不少,乡里乡亲纷纷来到现场旁观庭审。 审理查明,几年前,被告人黄阿婆与其丈夫雇请他人在其责任山上种植了速生桉林木。2013年国庆前,黄阿婆为了找钱治病,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让其外甥帮忙找人砍伐桉林木,然后将砍伐木材卖给他人,获取15000元。被砍桉林木面积为0.5公顷,被伐林木立木蓄积量为45立方米。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对证据的分析、核对,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黄阿婆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阿婆犯滥伐林木罪成立。黄阿婆已经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且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年来,上思法院一直坚持利用庭审宣传法制的做法。通过“巡回法庭”等方式,下到乡镇中开庭审理案件,在方便部分特殊情况的当事人的同时,充分发挥庭审教育功能,以案普法、庭审说法,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作司法宣传和法律解释,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过错所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做到审好一案、教育一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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