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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推行便民司法 助力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5-03-12 09:20:04
本网讯(潘晶晶) 春耕在即,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找准司法为民与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结合点,采取多项护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助春耕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周到的司法服务。 开设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切实践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依法、及时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立案庭在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减少农民群众诉累的同时,对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众依法简化申请救助办理手续,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确有困难,无法进行财产保全和递交先予执行申请书的农民群众,针对具体情况变通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始终将司法调解贯穿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始末,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贯彻落实便民措施。一是加大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力度,促进农民当事人相互谅解,握手言和;二是邀请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相关人士入村入户就地解决纠纷,力促有效化解矛盾;三是积极与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联系,设立便民诉讼联络室,并摆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如何进行财产保全等相关法律宣传册,方便农民群众取用。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针对春耕生产期间出现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有效地缓解农民群众春耕资金短缺的问题;针对可能会增多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纠纷,组织干警深入村入户倾听民声,了解春耕生产第一手信息的同时,通过辨法析理、融情人理、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对农民群众间的矛盾进行调解处置,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此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销售、贩卖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行为,全力以赴为春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延伸法律服务职能,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虎林法院针对农民群众为春耕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情况,专门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资门市、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维权指导,助力农民群众春耕生产。 虎林法院始终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据不完全统计,进入3月份以来,虎林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涉农法律20余人次,巡回办案8余人次,调解涉农案件15件,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140余人次。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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