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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四字诀”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03-10 16:08:32
本网讯(王永东 黄春根)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在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中,紧紧围绕“严、准、深、明”四字方针,规范干警司法行为,狠抓干警作风建设,在边查边整边改上下功夫,在为民、利民、惠民上求实效,着力打造一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为民队伍,使活动不走过场。 督查到位,纪律作风管得严。针对此次活动,该院从思想、作风、纪律入手,严字当头,成立督查组,负责教育整顿活动督查工作,促使干警严格工作、学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岗位职责,严守法官职业道德,严肃党纪国法,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每个干部把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上。 开门纳谏,存在问题找得准。为使活动目标明确,该院一是组织广大干警开展“法院精神,法院作风,法院形象”大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开展学习法官邹碧华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三是征求意见找问题。采取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走访商户、印发征求函等形式,听取社会意见建议,四是自查自纠。人人要自查自纠,个个人要分析梳理,认真查找梳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举措得当,查摆问题挖得深。通过开展问责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探讨违纪违法案件带的教训。开展“谈认识、谈体会、谈教训、谈打算”为主要内容的“四谈”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干警们从思想上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谈应该吸取的教训,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查摆问题,该院还进行“四级”谈心活动,在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负责人之间、干警之间,逐级谈心,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人员,不设范围,开诚布公,直百坦诚。 突出重点,整改方向抓得明。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要在以下方面见成效:一是转变干部作风,力戒三股不正之风,即华而不实浮夸风、纪律散漫自由风,索拿卡要的腐败风;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力戒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产生;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力戒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活动开展以来,高安法院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起色,精神风貌大有改观,司法为民有了新的亮点;案件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干警无一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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